云南省醫療保障局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行動,狠抓落實,于2021年8月23日出臺《云南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險工作通知》(云醫保辦〔2021〕49號),明確自2021年5月31日,符合政策的參保職工生育三孩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及時足額支付。同步落實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生育三孩的生育醫療費用醫療保障待遇,同時做好新生兒參保工作。各統籌區的醫保經辦機構通過國家醫保信息平臺,優化新生兒參保流程,完善各項經辦工作,切實做好國家“三孩”政策的配套服務。
三孩生育政策的實施,是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的根本考量,是保持適度生育水平的需要,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重要舉措。省醫保局第一時間將三孩生育保險待遇政策落實落地,做好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進一步增強了老百姓的獲得感,為國家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供了基礎性的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