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哪些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此12月為累計時間,可以為同一單位或不同單位,有些單位認為是在本公司連續滿12月,是對年終獎制度的誤讀。
02.如何計算職工應享受休假天數?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03.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新進人員如何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04.職工可以分段休假嗎?職工年度內不能休假,是否可以跨年度休假?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但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否則要支付工資的)。
05.如何處理單位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情形?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06.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如何計算?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07.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怎么辦?
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其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08.年休假享受條件及年假天數計算方法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2個月),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09.哪些職工不享受當年的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10.哪些假期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11.臨時工有沒有年休假?
根據規定,不論是正式工或臨時工(只要是全日制工),就可以享受相應時間的帶薪年休假。
12.非全日制工有沒有年休假?
沒有。
13.離職員工的年休假應當如何計算?
1)當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應當給予年休假,勞動者放棄的除外;
2)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可以不給予年休假,勞動者解除前申請的年休假除外;
3)合同自然終止的,應當給予年休假,除勞動者放棄的可以不給。
14.年休假可以多退少補嗎?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少的即未休完需要發工資。
15.不定時工作制員工是否享受帶薪年假?
關于支持不定時工時制不享受帶薪年假規定的地方政策有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實施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見》,其第十一條規定,經依法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適用未休年休假需支付3倍工資的規定,可見在上海也適用的。
16.單位組織旅游能否代替年休假?
勞動者具有自主安排休假時間與方式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安排之時亦應尊重職工的個人意愿。
關鍵在于:當年度公司安排旅游前,是否和員工說明了需要使用年休假,并且征得職工同意后,才能算單位已經安排了年休假。
17.員工放棄年休,需要核算工資嗎?
勞動者提出休假申請的,用人單位可以批準,也可以在當年度內暫緩批準。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假,勞動者不休的,視為勞動者自動放棄,不需要核算額外工資。
18.年休假工資的訴訟時效
帶薪年休假工資屬于賠償性的給付,不屬于工資,因而適用一般的一年的訴訟時效。即公司2018年未安排員工休年休假,2019年需要向員工支付年休假工資,到2020年1月1日,就年休假工資的時效就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