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通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規定以及《文山州2026年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通告》精神,現將2026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6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計劃共13名。招聘的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6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
二、招聘條件
凡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具備《崗位計劃》要求具體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應聘。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所需的專業或其他職業(執業)資格。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新進人員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7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間出生),具體以《崗位計劃》為準。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文山州內各級財政供養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以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曾被開除的。
6.聘用后即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7.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8.吸毒人員。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
1.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6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報考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的可視為2026年畢業生。
2.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中的專業應當與崗位要求相一致)可報考招聘條件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崗位。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在2026年底尚未結束的,不得報考醫療衛生機構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
2026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采取集中招聘的方式,通過校園招聘、網絡招聘等方式進行。
(一)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至2025年11月28日18: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緊缺崗位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符合本通告報名條件及崗位要求的應聘人員,填寫《2026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報名表》(附件2)連同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小一寸照片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打包后(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報考崗位代碼+姓名)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報考崗位對應的報名郵箱,并主動電話聯系告知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和聯系方式具體見《崗位計劃》),未按要求發送的均視為報名無效。
2026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或就讀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報名(須于2026年年底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屆時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請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允許作任何修改。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己負責。
注:本次招聘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提交州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方可參加后續的招聘相關程序。
2.資格復審
2026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不限開考比例。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存檔)進行審核: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202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可于考察時提供)。若所提供材料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則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人員(含遞補人員),在資格復審結束前提交應聘人員本人親筆簽名的自愿放棄資格復審承諾材料。既不提交承諾材料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特別提醒: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均應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四)面試
文山州2026年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面試滿分100分,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五)考察體檢
1.確定人選
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擬進入考察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并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若相同則視為面試成績并列)時,須組織加試,不得超計劃確定人選。
2.考察。考察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人事(學籍)檔案、誠信檔案及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3.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進入體檢人員到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結果必須有主檢醫師簽署意見,并加蓋醫院印章。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醫生與應聘人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情形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在孕產期的應聘人員,經體檢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在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招聘單位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招聘單位組織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自行到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
4.不按通知要求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員,視為自愿放棄擬聘用資格。考察和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擬聘用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的人員中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由州衛生健康委員會在文山州人社網進行公示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人員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并辦理聘用相關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本崗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1.報考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4.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的;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相關文件與通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應聘人員在報名時,必須準確、如實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聯系方式。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若報考人員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未在發布計劃的專業需求中,報考人員如認為所學專業與擬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單位提交審核,由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審定。
(三)報考人員在應聘過程中,應關注當地的天氣、交通、住宿等情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
(四)本次緊缺崗位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在工作時間內與招聘單位或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聯系。聯系電話、通告及有關招聘信息發布網站如下:
文山州衛生健康委員會:0876-2195746
文山州人民醫院:0876-2122374
文山州中醫醫院:0876-2833251
文山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876-2195377
文山州婦幼保健院:0876-2123145
文山州第二人民醫院:0876-2121960
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wszrsj.ynws.gov.cn/
五、紀律要求
(一)應聘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告(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應聘人員不及時上網查看通告(通知)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對違反考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招聘過程中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開展招聘時,涉及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和其他親屬關系的,本人應當主動申請回避。對違反規定的,將依法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
六、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投訴舉報電話如下:
文山州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機關紀委:0876—2197976
文山州人民醫院紀檢監察科:0876-2124463
文山州中醫醫院紀檢監察科:0876-2123165
文山州婦幼保健院紀檢監察審計科:0876-2136260
附件:1.2026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單位緊缺崗位招聘計劃表
2.2026年文山州州直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緊缺崗位招聘報名表
文山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11月7日
來源:https://wszrsj.ynws.gov.cn/wszrsw/tzgg/pc/content/content_1986730871169081344.html
